|
Q: |
颱風天上班所造成的損害,勞雇雙方如何歸責? |
A: |
每年當台灣進入颱風季後,還是有不少人被公司要求得在颱風期間冒著風雨上班去!這些必須在颱風天出勤的勞工,其權益不受保障的議題都一再浮現在新聞版面中。根據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的問卷調查,發現近9成填答者皆在上月8日各縣市宣布放颱風假當天冒險出勤,扣除當天排休的人員,僅百分之二因安全疑慮未出勤。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資深講師 黃竑鈞受訪時表示,事實上除了百貨業外,交通運輸、餐飲服務、連鎖大賣場及醫護救難人員等都必須在出勤待命,並且僅少數員工能領到加班津貼。但究竟颱風天勞工是否可以選擇不出勤?出勤的薪資如何計算 ? 在颱風天上班若是發生職災,法律責任與賠償又該如何究責?黃竑鈞針對颱風天中所涉及的勞工權益「休假」、「薪資」、「職災」三大分類進行分析與探討: TOP 1: 颱風天休假與勞工出勤義務? 黃竑鈞表示,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天然災害(即颱風、洪水、地震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天然災害者)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辦公,但因颱風來臨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勞工可以選擇不出勤。 並且針對勞工出缺勤,勞工颱風天若不出勤,雇主不得以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用事假、特休等其他假處理或扣薪,也不能扣勞工全勤,雇主亦不可要求勞工補班,若雇主事後要求員工補班,應視為加班,給予加班費用。 TOP 2: 薪資該如何發給?勞工是否可以要求多給薪? 黃竑鈞表示,勞工因颱風來臨無法出勤,因該天災所造成的損失與風險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當日工資如何發給,得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黃竑鈞提到,颱風假的薪資發給可以透過工會與資方進行協商,亦或者勞工可以在一開始便要求雇主透過勞動契約來協定颱風天出勤的薪資。 TOP 3: 意外發生時?颱風天的職災補償與職安重點? 颱風天仍需要繼續工作的勞工中,更有許多是必須在外從事外勤職務的工作者,在風大雨大的惡劣天氣下,遭遇到意外的可能性便會相對提高。例如在外從事外送餐飲服務員、醫護救難人員與新聞媒體記者等,又該如何保障這些勞工的職業安全? 黃竑鈞表示,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條例286條之2,雇主若依業務需求,必須要求勞工在地方政府宣布停班之颱風天執行勤務,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視作業危害性,雇主應擬定安全衛生計畫,並具備安全設備與防護措施,以確保勞工在颱風天執勤期間能有保障其安全無虞。然而,若是勞工不幸在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則隸屬職業災害,勞工如因遭遇職業災害造成殘廢、傷害或疾病,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予以職業災害補償,勞工也可以申請相關的勞工保險給付。 最後,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 林由敏強調颱風天執行勤務期間,雇主應確實保障勞工權益與職場安全外,若能提供給多一點勞工薪資補助或是交通津貼,也是公司體恤及尊重員工的表現,對於勞雇雙方的關係有正面的影響。另外,除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外,勞雇雙方應參照事前的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之規定,搭起勞雇雙方雙向溝通的橋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