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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105年6月21日起國定假日恢復為19日! |
A: |
分析:
勞動部已於105年6月21日令釋104年12月9日修正 發布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自同日起失效。
?勞動部表示,對於立法院於105年4月20日依職權退回勞動部104年12月9日發布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案,勞動部予以尊重。勞動部日前已依立法院之決議進行法制作業程序,已於105年6月21日發布令釋,有關104年12月9日修正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自105年6月21日起失效。因此,自同日起,勞工國定假日將恢復為19日。
此外,勞動部亦於同日發布雇主延長勞工工作之時間解釋令,指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或每週工作總時數超過四十小時之部分。但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變更工作時間者,為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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