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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補習班及私人診所僱用不滿5人仍應投保就保! |
A: |
分析: 1.勞動部表示,依照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但只要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不是勞保強制投保的單位,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補習班、私人診所、人民團體、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公司行號等,如果不願參加勞保,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
2.此外,只要是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以及依法在臺工作的外國籍配偶、大陸配偶和港澳地區配偶,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外,都是屬於強制參加就業保險的對象。
3.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雇主沒幫員工加就保,除了被核處應負擔就保保險費的10倍罰鍰外,如果勞工因此無法向勞保局請領相關就保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雇主還要依據民法規定賠償給勞工,勞工若認為勞動權益受損,亦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向地方政府勞工行政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來源:勞動部。
相關新聞: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6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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