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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勞保職災費率108年起40行業費率調整 |
A: |
分析: 1. 勞動部今日公告修正「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共有32個行業調降0.01%至0.07%不等,但漁業等8種行業則是調升費率,預計108年元旦起實施。 2. 勞動部依據各行業的職災風險不同,每3年調整一次職業災害保險費率,並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上下班災害費率共2種,此次修正,行業別災害費率整體平均費率調降0.01%,從0.15%下修至0.14%,上下班平均費率則採單一費率,仍維持0.07%不變。 3. 根據勞動部公告修正職災保險適用行業別,共有55種行業,調整後費率從最低的0.04%到最高的0.89%,調高的行業包括漁業、紡織品製造業等,另外,礦業、土石採取業雖有調降費率,但因職災風險高,在所有行業別中,費率仍為最高。 4. 而「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資訊服務業」、「金融服務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金融輔助業」、「研究發展服務業」、「教育業」、「醫療保健業、居住型照顧服務業、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的費率皆為0.04%,為所有行業別中最低。
5. 此外,由於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投保單位應適用之職業災害保險行業別及費率,由保險人依據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之規定,依下列原則認定或調整後以書面通知投保單位:
一、同一行業別適用同一職業災害保險費率。 二、同一投保單位適用同一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其營業項目包括多種行業時,適用其最主要或最具代表性事業之職業災害保險費率。 投保單位對前項行業別及費率有異議時,得於接獲通知之翌日起十五日內檢附必要證件或資料,向保險人申請複核。 各投保單位應適用之職業災害保險行業別及費率,經確定後不得調整。但有因改業或主要營業項目變更者,不在此限。 6. 因此,各投保單位應適用之職業災害保險行業別及費率,經確定後不得調整。但有因改業或主要營業項目變更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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