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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勞資爭議類型化選輯 |
A: |
分析: 1.107年初勞動基準法暨施行細則修正,立法院亦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社會各界高度重視與關注勞動法令,新北市政府為精進調解業務及保障勞工權益,訂定調解紀錄送達簡化程序及當事人自填主張制度、勞資調解人及調解委員遴聘作業規範及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續移送勞動檢查處理原則等,確立相關規範與制定新版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俾使勞資爭議處理同仁及調解人有所遵循。 2.新北市政府在處理勞資爭議業務方面,除與相關學術單位協力舉辦論壇和研討會,匯集勞、資、政、學各方共同研討變化中的勞動議題外。並有系統地完成「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本選輯內容,收錄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勞工工作年資是否併計、值班是否屬於工作時間、加班補休之處理、醫院可否用負時數抵護理人員的加班工時等等,皆為目前實務運作上熱門議題,可提供勞資雙方參考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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