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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1例1休衝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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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新修規定「一例一休」對全產業造成衝擊,甚至衍生產品價格的浮動,造成消費者的不滿。為此勞動部於1月5日提出新政策,宣布將採三階段落實新規,台北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主席暨新北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的徐卿廉認為,在勞基法相關子法及解釋令尚未出爐前,勞動部此一舉措將有六個月的緩衝期,不僅有助各界了解新規、減少衝擊,同時避免勞動檢查爭議,也讓新規執行能夠符合行政程序法。
三階段落實
1例1休增六個月緩衝
徐卿廉近日於1111人力銀行所設置的【1例1休有問必答】論壇線上即時課程與問答中,特別肯定與支持此次勞動部的政策。他強調,人資主管們可以充分利用這六個月的緩衝時間去了解新規,相信對企業衝擊會減少一些;同時對勞方、資方、消費者都有適應的緩衝期,這是非常正確的決定。此外,1111人力銀行將持續鎖定「1例1休」相關議題,歡迎各界人士充分利用此一論壇平台深入了解修法內容。
(勞動部長郭芳煜)
據悉,勞動部於1月5日頒布「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勞動監督檢查處理原則」,強化宣導、輔導等措施,以循序漸進方式執行相關檢查工作。規劃106年第1季「宣導期」,第2季「輔導期」,第3季起為「檢查期」。
符合行政法義務
不違行政程序法
徐卿廉表示,該原則主要方向為今年1-3月為宣導期、4-6月為輔導期,6月以後開始執行嚴格的勞動檢查。在此次勞基法新修正的十個條文中,除了輪休間隔要休息11個小時,行政院尚未公布施行時間外,其餘九個條文,只要事業單位沒有重大惡意違規行為,都有六個月的緩衝時間可以準備。這符合行政法的「教示義務」,讓新規不至違背行政程序法。
預計5月份
施行細則解釋函將公布
徐卿廉也預測,若無意外,今年5月份勞基法施行細則將公布,新修正條文的解釋函也將陸續公布,不符合新規的解釋函則將廢止。在這半年間,人資主管一定要充分了解「1例1休」新規,相信對企業的衝擊會降到最低。
此外,有鑑於勞基法修法恐對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與求職者產生影響,1111人力銀行於105年10月份起持續關注修法議題,為讓各界對勞基法新規有進一步的認知,更進一步設立【1例1休有問必答】論壇,不僅開設線上直播課程、提供網友即時線上問答,同時也開放論壇供各界人士提問,再由1111人力銀行的專業人資主管、法務專員進行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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