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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盼你們記得「一例一休」的初衷… |
A: |
新閣揆上任後,這兩天新聞不斷,標題不外乎「一例一休修法修定了!」之類,各媒體也彙整了諸如執政黨立委版、工商團體版及即將可能出現的行政院版。大家都認為,一定要修法!
為什麼要修法?一定是現行法令還不夠好,希望藉由修法來改善!
可是,原本「一例一休」是改了甚麼?
我們放在整體脈絡裡來看,從去年105年起由雙週84工時改成一週40工時,到年中的七休一函釋,再到去年底公告實施的「一例一休」,非常清楚,要改善的都是工時制度,而不是工資制度。
一直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有辦法週休二日,而「一例一休」是對休息時間改善的正向變動,但是因為要直接改成週休二日的變動太過劇烈,所以才會在制度上設計,透過增加休息日出勤的門檻,降低雇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的機率。
休息日加班費率的計算方式,目的不在改變工資,而是要讓員工有完整的休息時間。
因為,在105年初修正實施的勞基法第30條第一項:「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大家正常的想法就是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就是工作五天,自然就是週休二日了啊。
實則不然,民間的做法,會變成每天6小時40分鐘,休息時間拉長,但未必能真的休息,實際上還是每週工作六天,只有週休一日。
一例一休更改的,是把40個小時限制在五個工作天內,讓勞工能夠有完整的兩天休息,這樣的變動,當然會對雇主造成影響,因為雇主本來讓員工上六天都不用付加班費的,當然會反彈。
但是,更多我們聽到的聲音,是雇主原本就沒有遵守勞基法,尤其上榜最多的就是延長工時不給加班費,在目前勞檢量增加的狀況下,雇主們當然是哀鴻遍野。
舉個例子,前一陣子新北市醫療專案勞檢,查10家違規10家,這是怎麼回事?
因為這些雇主原本就不守法,一例一休只是替罪羊,勞動檢查才是照妖鏡,把這些以往的亂象照出來。
再強調:一例一休是要改工時 而不是改工資制度!
為何要修改工時制度?為何要更完整的休息時間?
因為人不是機器,需要休息!
因為人不是動物,只有生理需求要滿足!
人還有學習、社交、家庭、自我實現等許多人之所以為人的重要需求。
若是要再修法,也不是不行,但至少應該考量:
1、如果員工收入不變,則休息時間應該要更完整,這是一例一休的初衷。
2、若要維持員工和以前一樣的工作與休息時間,雇主就該讓員工的收入比以前高。
3、整體計算簡單化,避免過度複雜導致勞資雙方的猜忌
4、最重要的重點,是增強如何使企業守法的可能性,否則仍是空談。
只盼你們記得「一例一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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